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A类、B类岗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
2024-11-05

根据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安排,按照《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要求,现就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 资格复审范围:

A类岗位: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A类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,11月5日16:00报名截止,对已报名成功的A类岗位考生开展资格复审。

B类岗位: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B类岗位已于2024年10月19日举行笔试,并已于10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。根据公告规定,在B类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∶1的比例,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

二、资格复审时间、地点

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。

时间:2024年11月8日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;

地点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-1江苏省国画院大会议室。

三、资格复审须提供的相关材料

应聘人员需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原件(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),提交给江苏省国画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。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。复审材料包括:

1)身份证,各阶段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,成绩单;

2)在国(境)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,需提供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;

3)已结束学业,尚未取得毕业(学位)证书的,需要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、学习经历证明、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等;

4)独立撰写出版的本专业理论研究著作;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在CSSCI 收录刊源上的本专业学术论文;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本专业学术论文;(A1岗位提交)

5)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证书;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全国美术作品展览(中国画作品展)入选或获奖作品证书;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中国百家金陵画展(中国画)金奖或典藏作品证书;近五年独立创作的3幅作品原稿,尺寸不小于8尺整张,横竖不限(测试评审结束后返还)。(A2—A4和B岗位提交)

独立创作的作品提交提醒:

画作携带不便的考生,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作品。但最迟应于11月15日前寄至江苏省国画院,逾期视为放弃。

寄送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-1      联系人:许老师 025-8372193913813973839
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  1、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,原则上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,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。

  2、考生须确认符合江苏省国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所列出的报考资格条件,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。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、真实、有效,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。如因提供的证件、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,一律取消考试资格。

  3、考生须保持报名电话畅通,及时接收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,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。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江苏省国画院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,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
联系电话:025-58956291博老师;

025-58956283谭老师

 

 

江苏省国画院

2024年11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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