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国画院
根据《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江苏省文化艺术政府奖评选的通知》要求,省评选工作组办公室参照省文华奖评奖标准和参评条件,对申报作品资格和材料进行了审核,确定了初评对象,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:2025年7月4日至7月10日。
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与江苏省国画院组织人事部联系。
联系电话:025-58956283。
附件:申报省文华奖文华美术奖初审通过作品名单.xlsx